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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科學加速淨零:可發揮巨大的轉型能量的輕推和循證政策

Updated: Jul 11

撰文:莊雅婷(中央研究院經濟所助研究員)

由TSH 劉哲聿、趙家緯、張朝翔 整理 [1]


面對2050達到淨零的目標,能源在轉型的過程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而其中重要的不只有能源的供給面,需求面也同樣需要被重視和討論。


臺灣的碳排放量中,以能源部門的排放佔了最大比例,而如果將用電(燃料燃燒)所形成的間接二氧化碳排放計入各部門,服務業與住宅部門加起來佔了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約21.90% (經濟部能源局,2021)。住商部門雖然不是臺灣最主要的排碳部門,卻也不能忽略不計。而住商部門的用電效率提升,不論是在國際上淨零路徑研析,或在國發會3月底公布之「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 」都有提出。但要提升住商部門的能源效率,關鍵在於促成使用者行為改變,此文將聚焦於此,探討可促成行為改變的策略以及知識需求。


行為改變方能驅動住商淨零

面對住商部門的淨零轉型,在IPCC 第六次評估報告第三工作組(The Sixth Assessment Report Working Group III, AR6 WGIII)「氣候變遷的減緩」報告著墨較多的部分是在「節能」和「能源效率」。在決策者摘要裡的「強化應對」此部分,亦特別點出這些方法牽涉到社會、經濟、文化與行為的改變。例如其指出當前的發展路徑,可能會在行為、空間、經濟與社會方面,造成各種規模的加速減緩障礙。因此決策者、公民、私部門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所做出的選擇, 會影響社會的發展路徑,包括經濟方面的結構性變化及行為的改變,進而將發展路徑轉向永續發展。IPCC亦將生活方式或行為改變的政策,視為可結合氣變減緩行動與改變發展路徑的政策,不僅可克服障礙並開拓出更多的減緩方案,其亦可促進與其他發展目標的結合。報告中亦具體指出提供能源相關資訊、建議與回饋,以促進節能行為,便是種建立賦能條件(enabling conditions),有助於中期減緩行動的加速,如圖1(IPCC, 2022)。


圖1.,減少肉食健康飲食型態、延長產品使用年限、自行車等需求面解方,可帶來40%~70%的減量。積極參與、碳定價、「輕推政策」(nudge)等,輔以數位工具,可落實需求面解方。(IPCC, 2022; TSH 中譯)

因此可見,轉型過程中不只能源系統需經歷改變,個人行為與社會結構也會面臨轉變,臺灣國發會今年3月所提出的淨零轉型路徑,也符合IPCC所提及的方向,在能源、產業、社會轉型之外,也有包含「生活轉型」此項目。轉型過程牽涉了許多科技研發、法治、和政策的轉型,針對生活轉型的部分,國發會的報告中對於「淨零轉型社會影響及可行性策略評估」已提到應依「本地社會情境及行為經濟,尋求最適推力策略」,凸顯整體轉型非常需要社會科學領域的參與,更可借助於行為科學理論。


行為科學的應用 – 輕推 (nudge)

所謂的行為改變並非只是「呼籲個人行為」,如提倡資源回收、隨手關燈等,而是應提出整體行為改變的方案,這背後需要有經濟學、心理學等理論的支援,才能擬定適合的「輕推 (nudge)政策」,達成較好的能源使用效率。


「輕推」指的是不透過強力限制個人行為或改變個人經濟誘因等其他多元方式引導個人做出較佳的行為選擇。「輕推」不代表效力小,而是指「容易達成」。輕推政策在國際上具有很深遠的影響力,如美國能效委員會(American Council for an Energy-Efficient Economy, ACEE)、歐洲能效委員會 (European Council for an Energy Efficient Economy, ECEEE) 都已廣泛應用「輕推」的概念於節能上,常見的運用案例包含更換能效家電、老屋翻新、裝設太陽能板等,已有效地改善整體用電、降低能源需求。而政策的實行若搭配傳統的行為誘因,如金錢補助等,將會有更顯著的效果。


具體的「輕推」策略有二:「社群比較」與「調整預設選項」。在社群比較上,行為改變理論的實際運用在節電方面有許多成功案例,如美國的「Home Energy Report」方案透過在電費帳單中加入與周邊用戶的用電量比較,僅是提供簡單的資訊便促成節電效果;又如大學宿舍群的節電競賽,與前述揭露周邊用電量相似,透過社群比較的內在驅動力,成功達成節電。在「調整預設選項」,則見瑞典透過「預設選項」的設定,將影印機預設為雙面列印,便成功降低用紙量;臺灣則有在資源回收桶上方放置對應回收物樣本的案例,既能減少丟錯的機率,同時也提升了回收率。


如前面所說,要達成行為改變需要規劃整體方案,也就是在政策規劃上應考慮不同政策同時並行,透過巧思融合成政策組合。過去促進用電行為改變的常見政策工具包含:金錢誘因、電價調漲、法令規章的修改等,而較新穎的工具則納入更多心理學與社會學理論,如:促進認同、提供資訊回饋、追蹤成效、人際互動、回饋或獎勵機制、形塑社會規範、輕推、利用框架效果、調整預設選項等。


循證決策引導政策工具選擇

當可使用的政策工具多了,如何選擇以及如何彈性使用政策工具就顯得格外重要。這時立基於數據和科學證據的「循證政策 (evidence-based policy)」相較於過去常見的「意見導向式政策 (opinion-based policy)」更能提供當階段最合理的決策。但要做到循證政策,需要有大量的數據支持。資料 (如用電資料等)的公開不只可以促進相關分析,對於未來需要更多政策討論的社會也有幫助,且所公開的資料也可以是促成民眾行為改變的一種回饋。


循證政策的概念實際上該如何應用呢?以加州不同能效方案的效益評估為例,我們藉由研究專案取得2010至2015年間超過一千戶的家戶用電資料,並透過資料開放制度取得電力公司超過20種不同的能效方案資料,以此簡單資料建立圖資、進行資料結構分析,就可以了解不同地區、不同能效方案的效果,提供給政策評估做參考(Chuang et al. 2022)。


在加州的案例中,我們確實看到不同能效方案間有效益上的落差,像是用電健檢、補助更換冰箱和泳池馬達等方案即達到良好的節電效果。然而,亦有部分方案造成反效果,如發放節能燈泡因為使用率低落而成效不彰;老屋翻新補助則大多補助到原本就有翻修意願者,且翻修後往往將屋子擴大反而造成用電量上升等,顯示在政策推行時應做好事前工程效果評估 (deemed savings) 與事後實際節電效果 (realized savings) 的比較分析。


落實生活轉型的行為政策

從前述案例可知,促成行為改變的循證政策在實行上需要大量的資料,也必須衡量其效果和回饋,資料的開放不論是在分析或是溝通方面,都是相當重要的一環。立基於數據和科學證據詳細規劃,且配合得宜的政策組合,確實可以形成顯著的能效改善,但另一方面,行為改變在住商能源使用的轉型上仍無法取代傳統經濟工具(如:碳稅、碳費或電價等價格工具)。若忽略對於能源外部成本的討論,行為政策再怎麼規劃終究難以形成實質效果。


但行為改變之所以重要,在於回到根本,轉型還是以「人」的永續發展為目標,人的行為轉變,不只是發生於轉型造成社會經濟結果改變時,引導得當亦可以成為加速轉型的強大推力,期待未來在轉型政策規劃的過程中會有更多社會科學與行為科學的討論。



註[1]:本文為2022年4月26日TSH Panel Series 線上論壇:臺灣如何淨零-從IPCC報告到臺灣在地路徑莊雅婷助理教授以「住商淨零與行為科學」為題發表之內容,經由臺灣永續棧團隊重新整理編輯為文字。


參考文獻

  1. 經濟部能源局(2021年)。109年度我國燃料燃燒二氧化碳排放統計與分析。https://www.moeaboe.gov.tw/ECW/populace/content/SubMenu.aspx?menu_id=114

  2. Chuang, Y.-T., Delmas, M. A., & Pincetl. (2022). Are residential energy efficiency upgrades effective? An empirical analysis in southern California. Journal of the Association of 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 Economists, 9 (4). https://doi.org/10.1086/71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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